代理记账机构可受托办理的内容
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,主要包括公司、会计师事务所、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资格的其他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。机构从事该业务须符合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。
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,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:
1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,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,包括审核原始凭证、填制记账凭证、登记会计账簿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;
2、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;
3、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;
4、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的其他会计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