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税务筹划
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,通过对经营、投资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,尽可能的获得“节税”的税收利益的筹划方法。它具有合法性、筹划性、目的性、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,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。
固定资产价值是通过折旧形式转移到成本费用之中的,折旧额的多少取决于固定资产的计价、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。
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能够使用的年限,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一个估计的经验值,包含了人为的成分,因而为
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。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,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,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,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。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,可以使企业所得税递延缴纳。
需要注意的是,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规定了较低的折旧年限,税务筹划不能突破关于折旧年限的较低要求。
如果企业享受开办初期的减免税或者在开办初期享受低税率照顾,在税率预期上升的情况下购入的固定资产就不宜缩短折旧年限,以避免将折旧费用提前到免税期间或低税期间实现,减少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。只有在税率预期下降时缩短折旧年限,才能够在实现货币时间价值的同时达到少纳税的目的。